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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小小说 日期:2017-11-17 23:41:21 人气: 来源:

  题库 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完成后面的问题。 金顺根 出站后,我直奔售票处,买好回部队的车票。真是春风得意,这次多亏在邮局工作的老同学“帮忙”,拍了封“母病危,速回”的电报,要不,谁知道猴年马月探一次亲呢! 刚-题库-e学大

  出站后,我直奔售票处,买好回部队的车票。真是春风得意,这次多亏在邮局工作的老同学“帮忙”,拍了封“母病危,速回”的电报,要不,谁知道猴年马月探一次亲呢!

  刚离开售票口,那个一直守在边上的老人突然拉住我:“去宁波?”我点点头,忽然明白了什么,甩掉了他的手继续朝前走。

  “探亲还是出差?”他紧追不舍。“回部队。”我爱理不理的。说实在的,经常出门在外,这种人见多了,我猜得出再搭上两句话,他就要说“到部队看儿子,钱被偷了。想借点费,回去寄还”这一类话,可能还会挤出几滴眼泪,最后还可能拿出一个证件,但其只有天知道。猛然,他跑到前面拉住我:“解放军同志,想求你一件事儿……”一听这话,我差点儿笑出来,随手指了指不远处一个:“找他去吧!”

  老人一怔,说:“不,我想请你回部队替我发个电报。”说着,递上一个信封和10元钱。我抽出信纸,上有一行短语:“妈,儿因部队需要不能回家并到医院服侍你老人家,请妈原谅!小强于宁波。”

  许久,老人才缓缓地说:“他妈患的是绝症,这几天一过来就要儿子,而小强却在两个月前因公了,没办法,只好……”

  “我还要到医院去,这件事儿拜托了。”说罢,他双手为我扶正军帽,抚平衣折,转身融入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

  小说先写面对老人的请求“爱理不理”,后写“望着人流中的老人,我庄严地举起了右手”,请结合文意,概括前后变化的原因。

  是“我”心理和情感发生变化的真实流露,在老人面前,“我”的灵魂受到洗礼,由防范到、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谗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得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忽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得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一切的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忸怩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粘粘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俩就住在一起。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

  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小跑跟在小车旁。

  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

  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

  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直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幢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

  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地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份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的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

  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

  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童车推到草地……”)以后几年的十一月里,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她一个人,没有从前做得多,不用说,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早已死去的巴迪混淆起来。

  终于,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而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鹿群。转眼间,他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懂吗?”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连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⑱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有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呼伦贝尔和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渴!难忍难挨的渴,使人的思想退化得十分简单、十分原始。,分解成最简单的元素:水!只要有一杯水,哪怕半杯,不,一口也好哇!

  空气失去了气体的性质,像液体,厚重而凝滞。粉尘,被风化成的极细小的砂粒,从昏天黑地的旷野钻入小屋,在人的间遨游。它无情地和人体争夺着仅有的一点水分。

  他躺着,喉头有梗阻感,他怀疑粉尘已经在食道结成硬块,会不会引起别的疾病,比如矽肺?但他、懒得想下去。疾病的,似乎已退得十分遥远。

  一定牵挂着这支小试验队,但为力,这隔一百公里,运水车不能出动,直升机无法起飞,在狂虐的大自然面前,人暂时还只能居于的地位。

  忽然,处于混沌状态的他,像被击中,浑身一震。一种声音!他转过头,他相信左耳的听觉,没错,滤去风声、沙声、钢架呻吟声、铁皮震颤声,还有一种虽然微弱,却,并带节奏的敲击声。

  真真切切,有人敲门。谁?当然不可能是运水车,运水车会揿喇叭。微弱的敲门声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不是来救他们的,而是需要他们的弱者。

  人的生命力,也许是最尖端的科研项目,远比的导弹玄秘。如果的是一队救援大军,屋里这几个人准兴奋得瘫倒在地。而此刻,个个都像喝足了人参汤。

  门闩吱吱叫着,痛苦地撤离自己的岗位。当门闩终于脱离了眼,那门,便呼地弹开来,紧接着,从门外滚进灰扑扑一团什么东西和打得脸生疼的砂砾石块,屋里刹时一片混乱,像回到中的史前状态。

  是个人,马灯就是这人点亮的,穿着战袍,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蒙语,他知道别人听不懂,所以不多说,便动手解皮口袋。

  西瓜!从皮口袋里滚出来,竟是大西瓜!绿生生,油津津,像是刚从藤上摘下,有一只还带着一片叶儿呢!

  戈壁滩有好西瓜,西瓜能一直吃到冬天,还不稀罕,稀罕的是现在,当一口水都成了奢侈品的时候,谁还敢想西瓜!

  应该是平生吃过的最甜最美的西瓜,但谁也说不出味来,谁都不知道,那几块西瓜是怎么落进肚子里去的。

  至于送西瓜人是怎么冲破风沙,奇迹般的来到这里,最终也没弄清,因为谁也听不懂蒙语,只好让它成为一个美好的谜,永久地留在记忆里。(有删改)

  锁拉西突然见到了马亚瑟,怔往了,脸上的表情极为复杂,有惊、有喜、有疑惑,也有恐惧。马亚瑟看着,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也一定是同样的表情,脸也一定被那些复杂的表情弄得扭曲了。

  “我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我也盼着这一天。人总是要见安拉的,早死早得脱离。要是当时就战死了,那该多好。”锁拉西的语气平静了,但平静中又有伤感。这份伤感马亚瑟也有同感。。

  锁拉西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回来,他一脸的轻松。山窝子里太阳升起的迟,落下去的早。但太阳落下去后,天还亮着。

  吃过晚饭,做过了晚礼拜,两个人就在小房子里的炕上睡了。两个人都睡不着,东拉西扯地说了一夜闲话。

  第二天一早起来做过了晨礼拜,太阳还没露出脸,锁拉西就张罗着要宰羊,说是过个尔麦里,顺便也给自己念个讨白。

  晚上,锁拉西没有和马亚瑟一起住,他说得把他的事跟家里人说说,把后事安顿一下。马亚瑟送锁拉西出门时,山头上有夜猫子的叫声大笑样地响起,叫声在几座山之间来回地滚响了许久还回音不绝,一直响在马亚瑟的心上。

  他看到锁拉西和女人先到了儿女住的窑洞,一家人应该是说了许久的话,一盏油灯一直幽暗地亮着。马亚瑟的眼睛也亮着。星星把院子照得冷亮的时候,锁拉西和女人才出了儿女的屋子。女人一手端着灯盏,一手遮挡着一点橘的火苗,像在着一个生命。火苗一闪一闪的,马亚瑟真担心它会熄灭了。它却终于闪进另一个窑洞,马亚瑟才松了一口气。

  一声清亮的鸡啼,万籁突然又归于沉寂。所有的声音都跑得一丝不剩。只有空壳还留在马亚瑟的耳边。马亚瑟也成了一具空壳,他的灵魂被听到的那些声音掏出来,挂在三尺高的上方,连他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锁拉西突然进来了,在幽暗的晨曦中,他的脸上有少年般的亮光,他双手托着一把刀,就是他曾经用来杀敌的那把刀。刀被重新擦拭过了,冷亮得真像是铁。

  锁拉西把刀子递给马亚瑟,急切地说:“天亮以前动手吧!再看到太阳,我会难过的。趁他们这会儿都睡着,快动手。他们看到了也要难过。”

  马亚瑟机械地接过刀子,看着锁拉西,他眼中是那只宰杀过了的绵羊。绵羊的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乞求,空得近乎神圣。

  马亚瑟被喊醒了,他这才真切地看到锁拉西。第一缕晨光已透进屋子,马亚瑟的手突然握紧了刀把,举起刀子。刀子在晨光中像月牙一样。月牙慢慢地落下来,“当”的一声掉到地上。

  一阵光影乱动。锁拉西的女人,他的儿子尤素夫,还有女儿阿米乃都慌慌地进来了。很显然他们一直在外面听着。

  马亚瑟这时候已经拿定了主意,他对仍在跪着的锁拉西说:“那个临阵脱逃的锁拉西已经被我宰杀过了,你起来吧。”说完这句,马亚瑟就走了。锁拉西一家人早呆了,谁也没有送他。

  这位扬州人老板,一看就和别的掌柜的不一样。他穿了一身铁机纺绸褂裤在那儿炒菜。盘花纽扣,纽绊拖出一截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细细软软的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乱。左手无名指上还套了个韭菜叶式的金戒指。上下,斯斯文文。除了他那点流利合拍的翻锅执铲的动作,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来吃饭的学生也喜欢到锅灶旁站着,一边听新闻故事,一边欣赏炒菜艺术。这个馆子不大,可是得干干净净,木架上还放了两盆花。就是足球队员、跳高选手来,看看墙上菜单上那一笔成亲王体的字,也不好意思过于放肆了。

  有时,过了热市,吃饭的只有几个人,菜都上了桌,他洗洗手,捧了一把细瓷茶壶出来,客气几句:“菜炒得不好,这里的酱油不行”,“黄芹菜叫孩子切坏了,谁让他切的!——不能横切,要切直丝”。有时也谈谈,说点故乡消息,声音低缓,慢条斯理。有时在茶馆里也可以碰到他,独自看一张或支颐眺望街上行人。他还给我们付过几回茶钱。

  这饭馆常备的只有几个菜,却都精致有特点。有时跟他商量商量,还可请他表演几个道地扬州菜。他不惜工本,做得非常到家。

  重新开张后,饭铺气象一新,一早上就坐满了人。扬州人有人的,请了个南京的白案师傅来做包子下面.带卖早晚市了。我一去,学着扬州话,给他道了喜:

  白案上,那位南京师傅集中在做包子。他仿佛想把他的热情变成包子的滋味,全力以赴,揉面,摘蒂,刮馅,捏褶,收嘴,动作的节奏感很强。他很忙,顾不上想什么。他的脑袋里升腾着希望,就像那蒸笼里冒出来的一阵一阵的热气。他穿着一身老蓝布的衣裤,系着一条洋面口袋改成的围裙。上下,无一处不像一个当行的白案师傅。

  不知道什么道理,那一顿早点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猪肝面,加了一点菠菜、西红柿,淡而无味。我看了看墙上写了几个美术字,“绿杨饭店”,心想:三个月以后,这几个字一定会浸透了油气!——我对猪肝和美术字一向都没有好感。

  半年过去,很多人的家乡在不断“转进”(上讳言败退,创造了一个新奇的名词)的战争中失去了。滇越铁断了,昆明和“下江”邮汇不通,大学生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的变化,自然要影响到绿杨饭店。

  代表这个饭馆的,不再是扬州人,而是南京人了。我可以跟你打赌,从他答应来应活那一天,就想到了这一步。

  那个南京人,他一大早冲寒冒露从大西门赶到小南门去买肉,因为那里的肉要便宜一点;为了搬运两袋面粉,他可以跟挑夫说很多好话,或骂很多难听的话;他一边下面,一边拿眼睛瞟着门外过去的几驮子柴,估着柴的干湿分量;他拣去一片发黄的菜叶,丢到地下,拾起来,看一看,又放回案板上……他的床是睡觉的,他的碗是吃饭的。他不幻想。

  一个女同学病了,我们去看她。她笑了笑说:“如果再有一盘白煮鱼,我这病就生得很像样子了!”她是扬州人。扬州人养病,以“清饿”为主。开始动荤腥时,都是吃椒盐白煮鱼。我们为了满足她的雅兴和病中易有的思乡之情,就商量去问问扬州人,能不能像从前一样为我们配几个菜。他答复得很慢。但当那个同学说“要是费事,那就算了”时,他立刻就决定了。

  吃饭的那天,南京人一直一声不响,扬州人掌勺。他的纺绸裤褂、好鞋袜、戒指、表链都没有了。他用铲子抄起将好的菜来尝一尝,菜好了敲敲锅边,用抹布(好脏!)擦擦盘子,把刷锅水往泔水缸里一倒,用火钳夹起一片木柴歪着头吸烟,鼻子吸一吸吐出一口痰……这些等等,让人觉得这扬州人全变了。

  这个饭店是每下愈况了,南京人的脾气变得很暴躁。时常看他弄了一碗市酒,闷闷地喝,忽然把拳头一擂桌子,大骂起来。他不知骂谁才好。扬州人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背佝偻得很厉害。他的嘴角老是搭拉着,嘴老是半张着。他的头发还是向后梳着的,用水湿了梳的,毫无光泽,令人难过。有人来了,他机械地站起来,机械地,用一块黑透了的抹布抹抹桌子,往肩上一搭:

  过了好多好多时候,“炮仗响了”。云南老百姓管抗战胜利,战争结束叫“炮仗响”。此后,我没有见过扬州人。

  扬州人放好筷子,坐在一张空桌边的凳子上。他牙齿掉了不少,两颊好像老是在吸气。而脸上又有点,一种暗淡的痴。肩上一条抹布,湿漉漉的。一件黑滋滋的汗衫,(还是麻纱的!)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衣裤上到处是跳蚤血的黑点。最后,我的眼睛就毫不客气地死盯住他的那双脚。好脏的脚!仿佛污泥已经透入多裂纹的皮肤。十个趾甲都是灰趾甲。难看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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