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抚慰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痦子的位置与命运过其自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后,多家新闻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的意志和坚定不移的,表现出的崇高气节和伟大爱国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了《囚歌》内容,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痛苦,也了社会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国英雄烈士保》等相关法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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